招标信息

伊川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院内自行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XZ

2、项目名称:伊川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四批院内自行采购项目

3、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为:

项目1:污水检测项目。

项目2:红蓝黄光治疗仪项目。

项目3:311窄波紫外线项目(全身半仓)。

项目4:电子支气管内窥镜项目。

项目5:病员加温系统项目。

项目6:0.35T核磁维修项目。

项目7:消防设施维修项目。

项目8: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项目。

项目9:科数字振动感觉阈值检查仪项目。

项目10:科无散瞳眼底照相+AI分析项目。

项目11:相关政策性需求的信息系统配套及改造项目。

项目12:医疗设备计量校准检测项目。

4、服务期

(项目1):2年

(项目6):7个工作日

(项目7):1年

(项目11):1年

(项目12):1年

5、交货期

(项目2):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项目3):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项目4):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项目5):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项目8):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项目9):合同签订15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项目10):合同签订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5、资金来源及预算控制价: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

项目1:77000元。

项目2:33000元。

项目3:50000元。

项目4:98000元。

项目5:158000元。

项目6:95000元。

项目7:49000元。

项目8:53000元。

项目9:98000元。

项目10:190000元。

项目11:292000元。

项目12:195000元。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包含本次采购内容。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政【2021】1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投标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谈判文件)。

注:<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书(详见附件)。

<3>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3.1)项目1、6、7、8、11、12: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证书;

(3.2)项目2、3、4、5、9、10:

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须提供相关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需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谈判文件。

5、本次招标拒绝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注:本次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以上资料在投标时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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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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