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2025年粮油生产发展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77,26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玉米种):
合同包预算金额:497,61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7,61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玉米 | 玉米种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97,610.00 | 497,61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日
合同包2(复合肥):
合同包预算金额:1,279,65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279,6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化学肥料 | 复合肥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279,650.00 | 1,279,6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玉米种)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关于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性企业产品和服务的意见》(陕民发(2015)1号);
(5)《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6)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1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复合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玉米种)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农作物种子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材料。
(3)提供已缴纳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纳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① 新成立企业(成立一个月内)暂无纳税提供说明加盖公章;②零报税提供申报成果的凭证;③正在办理纳税的应提供受理部门已受理的凭证;④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或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合同包2(复合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提供拟投标产品的肥料登记证或提供农业农村部门肥料备案信息系统的备案凭证。
(3)提供已缴纳近一年至少三个月的纳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注:① 新成立企业(成立一个月内)暂无纳税提供说明加盖公章;②零报税提供申报成果的凭证;③正在办理纳税的应提供受理部门已受理的凭证;④时间以税款所属时期为准。);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或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签署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三表”及附注),或者提供其投标前一年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证明;
(6)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至 2025年04月2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1:30:00 ,下午 15: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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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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