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2
投资项目代码 2502-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公告性质 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莲山路以西、三东大道以北
资金来源 国有或集体投资 资金来源构成 国有或集体投资100.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广州市花都区平西村、新和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工程(一期)为安置房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432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91670.5平方米,总计容面积约135803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10.8m、地下室一层、地上建筑最大层数17层、建筑最大高度暂定69米、建筑结构设计安全等级为二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拟定为甲级。容积率2.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控高需同时满足机场限高要求。其中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约104536.5平方米,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计容建筑面积约8702.4平方米,商业计容建筑面积约为22564.1㎡。公共服务及市政交通设施配套包含6班幼儿园、综合信访维稳中心、综合管理用房、司法所、社区居委会、社区议事厅、社区服务站、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室、小区游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物业管理(含业主委员会)、快递送达设施、可回收物便民回收点、农贸(肉菜)市场、公共厕所、雨水调蓄设施。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包括但不仅限于场地平整、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土方开挖和回填、主体结构、楼地面、门窗、屋面、装饰装修、机电给排水安装、消防、人防、通风、节能(含光伏)、绿建、智能化、建筑泛光、标识标牌、设备采购与安装等,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道路及其附属给水、排水、排污、海绵城市、路灯等市政配套、园林建筑及绿化、临时围蔽施工、临设搭设等相关配套工程等。(备注:以上建设内容和规模最终以建设管理部门和规划国土管理部门批复意见及建设单位需求为准。)
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工程总承包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保修,配合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预算、结(决)算审核、配合招标人的审计和审计的调查、项目建设阶段全过程的综合协调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要求和合同约定为准)。
工期(交货期) 按招标公告要求。(详见附件)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93495.08322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3.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委托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应委派具备相应资格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资格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登录后查看)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5年4月22日 0时0分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5年5月12日 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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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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