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多目标惯性导航测试系统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21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多目标惯性导航测试系统项目(重新采购)

1.2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项目概况:多目标惯性导航测试系统采购。

1.4成交供应商数量:

1.4.1■√一家

1.4.2□/家

1.5其他:/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多目标惯性导航测试系统采购。

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6周内货物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4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武汉达安科技有限公司)与乙方(成交供应商)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为:

(1)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货款;

(2)乙方设备送至甲方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供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财务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60%货款;

(3)剩余合同总额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经乙方申请甲方6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4)乙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发票,或发票金额低于结算金额,导致甲方迟延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甲方违约。乙方需要调整税率的,经甲方同意后按税率调整幅度相应调整合同总金额。

(5)双方同意,甲方付款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付款方式为承兑汇票时,甲方支付的承兑汇票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和条件: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采购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以开启会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供应商必须在中国国内有办事处或售后、咨询服务机构,请对上述要求提供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如供应商非本次采购设备制造商,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或代理证明文件扫描件。

3.1.2业绩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开启会当日,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日期为准)具有1个类似包含多目标惯导系统的业绩且合同金额130万元人民币(含税)及以上。

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对应合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截图,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

合同具体要求如下,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实施人(分公司或分支机构承接的业绩可列入总公司业绩);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合同扫描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涉及保密情形无法提供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公函说明并同时承诺原合同金额不低于上述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

4)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提供的合同应附带相应增值税发票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30%),以及进款单或收款单扫描件(不低于合同额的30%),进款单或收款单扫描件应带有银行章。

6)如为框架合同、单价合同、折扣合同等未能体现合同总金额的,应额外提供与之对应的用于结算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发票金额不低于上述业绩要求列示的合同金额)或有买方签字或盖章的结算单。

注: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有权对业绩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查,如评审委员会或采购人要求进行核查的,供应商有提供对应业绩原件的义务。

(2)其他:合同扫描件或截图中需体现各方名称、项目及货物名称、签订日期和签字盖章页,如果合同无法完全体现,可以提供对应的技术协议扫描件做补充。

3.1.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2)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要求如下:

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内容清晰且不得有遮挡、涂改,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时间和合同签订时间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3.1.4财务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2)近3年即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不得连续亏损。

(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财务报表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并承诺提供的财务报表真实有效。供应商的成立时间晚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1.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包件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单一项目中与同包件其他供应商由同一个制造商委托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报价;

(6)为本包件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7)为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等关联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1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15)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

(16)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军队采购暂停名单”的;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1日23时59分至2025年4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4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将无法递交。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