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栏镇宣教文旅办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1二、项目名称:横栏镇宣教文旅办宣传广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元):¥200,000.00
四、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 |
服务要求 |
1 |
广告制作服务 |
1年 |
详见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报名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递交响应文件当天),将查询的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对于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不能通过初步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无围标、串标行为(提供《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5、供应商已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8日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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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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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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