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安全用品招采公告

2025-04-22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洋浦疏港高速公路SG01标段安全用品采购

1.2项目编号:CG-20

1.3采购内容:安全用品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含税单价(元)

含税总额(元)

90路锥

3000

51

153000

60路锥

2000

24

48000

防撞桶

300

141

42300

安全围挡

2000

186

372000

警示闪光灯

2000

36

72000

爆闪灯

400

131

52400

安全警示牌(活动架)

200

476

95200

安全标志牌(含立柱)

100

586

58600

灭火器

100

71

7100

灭火器箱

50

56

2800

红白立柱

200

181

36200

安全帽

450

61

27450

反光马甲

1200

26

31200

彩旗

1000

14

14000

合计

     

1012250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为含税总价,包含运费,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数量为计划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1.4质量标准:材料符合公路施工技术标准。

1.5提货期:2025年5月-2025年12月

1.6检验标准: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对到货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1.7采购方取货验收办法:采购方自行检验。

1.8受工期限制,合同签订后,供货方需根据采购方要求,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供货到现场,无法按时到场影响采购方正常施工的,按照应供货款售价20%支付违约金。

1.9付款方式:

采取先货后款的形式,意向供应商需先进行垫付资金,办理结算且采购方收到建设单位计量款后,方可支付结算金额。特殊情况下,当业主未能及时支付采购方工程进度款时,采购方延期(最多不超结算后一年)支付货款,供应商应予理解,并免除采购方延迟付款的违约责任。

项目施工结束后支付上限为不高于应付账款总额的80%,余款2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采购方与建设单位约定的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满后,如供应商供应材料无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返还采购方质保金后,采购方不计利息将质保金返还供货商。所有货款已包括资金成本,合同约定付款期限内不再计算利息。

全部货物收到并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网银支付,费用支付前供应商须先开具可支付款项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须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采购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应商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供应商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1012250.00元,采购预算包含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费用,包含运费。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鉴于各意向供应商增值税税率不统一的原因,本次竞价为保证公平、公正,现统一报价标准,所有意向供应商均需按照价格含税(1%增值税率)进行报价。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4.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4.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意向供应商报名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26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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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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