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210万吨/年扩建项目柴油发电机房工程、矿井水处理升级改造等工程劳务分包。
1.2工程地点:贵州省黔西县甘棠乡新田煤矿。
2、分包范围
2.1完成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210万吨/年扩建项目柴油发电机房工程、矿井水处理升级改造工程、运煤大道环保隐患整改施工、澡堂改造工程、1#2#宿舍楼改造工程、办公楼单身宿舍及采区办公楼防火改造提升工程、主副斜井改造工程及矿内零星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及安装的劳务施工作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图明示或者暗示的所有劳务施工作业、施工资料、材料取样及检测、分包配合、材料卸车、措施费、成品保护、办公设施、环境保护、迎检费用等。
2、专项工程配合、临时用水用电、临时消防、排水、临时设施、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围挡、道路打扫、洒水等用工均包含在分包范围内。
3、响应人负责分包范围内所有材料的保管工作。
2.2、响应人在整个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对雇员投保工伤保险,还应为已经运抵现场的装备办理财产保险,其投保赔付额应足以完成现场重置;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和缺陷修复过程中,邀请人对于响应人雇员的人身死亡或伤残等,或财产(机械)的损失或损害不予赔偿;邀请人也不对响应人与此有关的索赔、损害、赔偿及诉讼等费用和其他开支承担任何责任;办理本款保险的一切费用均由响应人承担,该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2.3、响应人充分考虑因不可预料风险导致的人员停工,该部分费用计入合同价款内,邀请人不再另行支付。
2.4、谈判人只提供施工用水水源,其余临时用水管道及水泵等(满足消防要求)机械等由响应人负责;施工临时用电谈判人只提供电源,其余由响应人负责。生活用水电设施响应人负责。响应人临时用水、用电的铺设及管理必须按谈判人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及有关要求进行。水表电表的加装工作由响应人负责,结算时根据水电费单据据实扣除。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劳务分包要求具备建施工劳务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综合能力。
4、谈判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5、谈判文件的递交
5.1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4月 30日下午15:00时(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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