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阿拉善左旗通勤机场升级为支线机场工程项目航管工艺设备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2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阿拉善左旗通勤机场升级为支线机场工程项目航管工艺设备已由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民航华北函[2024]49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阿拉善盟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民航发展基金和内蒙古自治区及阿拉善盟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阿拉善盟交通投资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机场升级支线机场项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航管工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阿拉善左旗通勤机场升级为支线机场工程项目航管工艺设备
2.2 项目编号:ZB2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具体内容包括:(1)航管工艺设备采购:甚高频地空通信系统、便携式甚高频收发信机、ADS-B、航行情报系统、小型自动化处理系统、自动转报系统、语音雷达记录仪、小型内话系统、GPS时钟系统、400M数字集群通信系统、UPS不间断电源等;(2)气象工程设备采购:自动气象观测系统、常规观测场、能见度目标物灯、气象系统等。详细设备清单详见货物清单一览表。
2.4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内完成供货。
2.5 交货地点:内蒙古阿拉善左旗通勤机场现场落地交货。
2.6 交货方式:现场落地交货
2.7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和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非法人组织;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规定中对合格投标人的要求,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2.1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须出具具有拟供主要货物(包括:甚高频(VHF)地空通信系统(含便携式)、小型自动化处理系统、自动转报系统、小型内话系统、自动气象观测系统、气象系统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设备代理授权书(拟供货物如为国外产品可提供国外制造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
3.2.2 投标人所投甚高频(VHF)地空通信系统(含便携式)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书》;所投甚高频(VHF)地空通信系统(含便携式)、ADS-B系统、32路自动转报系统、64路数字记录仪系统、小型内话系统具有有效的《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航空空中交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临时使用许可证》,投标人所投设备型号应与使用许可证上载明的设备型号一致。
3.3 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2022年4月1日之后未因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息系统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登记
4.1 请投标人于2025-04-22 09:00:00至 2025-04-28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4-22 09:00:00至 2025-04-28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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