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和马庄干渠排涝水系工程(二期)跨越下穿邻接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专题设计报告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1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政府资金,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

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主要任务为疏挖形成连贯的主槽,避免小洪水淹没滩地,起点为新盖房枢纽分洪闸下游,终点为新区界接下游中亭河主槽,主槽规模为400m³/s。

马庄干渠排涝水系工程(二期)主要任务为河道疏挖、河道防护、巡护河、葛各庄机站、水闸(1#钢坝闸、2#钢坝闸、马庄拦河闸)、交叉建筑物等。

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跨越南水北调配套雄县管线1次、跨越雄安新区起步区1#供水厂原水管道1次;马庄干渠跨越南水北调配套雄县管线1次。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新盖房分洪道主槽疏通配套工程和马庄干渠排涝水系工程(二期)跨越下穿邻接河北省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专题设计报告相关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①根据相关规定编制专题设计报告;②按要求报送审查(评审);③协助采购人组织评价报告评审会;④为完成专题设计报告和评价审查所必须进行的相关技术支持工作;⑤取得批复文件。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后一批合格成果文件。

2.5 服务地点:河北雄安新区。

2.6 质量标准: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  。

(3)业绩最低要求:  /  。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②近一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供应商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

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

上述①~③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招标或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本条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 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5 其他要求: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1日21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9日8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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