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小商品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1小商品供应商资格准入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选商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选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选商。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优化供应商资源,保证采购商品质量,规避采购风险,控制采购成本,提高经营效益,按照非油品业务市场化、专业化、差异化、规范化发展要求,结合所属便利店门店的商品销售需求,公开招标选择小商品供应商提出准入资格,为招标人提供非油商品。该项目不涉及采购金额,当发生实际采购需要时,在集中资格选商基础上,进行商品采购价格谈判,合理确定供货商,由安徽销售非油分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合同,实施中央仓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
2.2准入期限:自招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二年时间。
2.3交货地点:安徽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仓库)。
2.4招标内容:小商品,主要包含:日用品、清洁用品、个人护理用品、汽车用品4大类,受采购权限限制,集采商品不在采购范围之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一般计税方法。
2.7货款结算方式:供应商取得资格入围后,以具体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2.8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供应商需提供至少3人(含)雇佣合同(雇佣合同的截止期不得早于投标截止日前)。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经营要求:
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如2024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未出,可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根据供应商提供财务报表,该供应商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或不提供以上资料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的任一年度(自然年)的企业/连锁超市/便利店的年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含)人民币的4大类商品销售业绩或任意一类商品销售业绩不少于100万(含)人民币)。供应商须同时提供:①合作证明或业绩合同(需是2023年1月1日及之后签订)②有效业绩发票证明。注:以发票金额为准统计销售业绩(按照业绩提供对应的发票,提供4大类的商品销售业绩发票达到500万或任意一类商品销售业绩发票达到100万即可)
相关业绩时间以开票时间为准,发票应能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证,并提供相应发票,需提供总额不少于10万元的发票查证截图。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评标当天由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评标当天由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4.3供应商2022年1月1日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中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开标当日供应商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集团级三商黑名单。
3.5服务承诺要求:
3.5.1配送承诺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对标的物有一定的储备量,能及时的组织发货,48小时内到达安徽境内指定地点。
3.5.2退换货承诺要求:承诺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质量、临期、滞销时无条件退换货;承诺每批次商品到货率不得低于90%。
3.5.3退、换货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退换,若供应商限时不处理的,采购人有权在货款中扣除当次退货款。
3.5.4售后服务承诺要求:具有相应业务规模的服务团队:负责合同、活动、订单、配送、结算等事宜。具有客服响应承诺机制,对客户问题、投诉及时响应,迅速回复,原则上3个工作日之内解决客诉问题。具有异常问题及纠纷处理机制,有突发事件和异常问题、纠纷处理的应急预案,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损失或危害。具有客服质量保证措施机制,高质量解决客户的诉求问题,提高客户服务满意度。
3.6 其他要求:供应商须承诺近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在国家、省级及集团公司产品质量抽查中未出现申请产品抽查不合格现象,且无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未按要求提供有效承诺的,选商申请文件将被否决。
3.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选商方法
本次选商采用 合格制 。
5.1凡有意参加选商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5.2选商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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