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茅箭区泗河流域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给排水材料招标采购公告
2025-04-22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茅箭区泗河流域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管理中心第三分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十堰茅箭区泗河流域生态修复(人居环境改善)项目建设各类污水管道总长度59.98公里,雨水管渠总长度22.13公里。主要内容围绕车站沟、纸坊沟、战马沟、韩家沟、黄蜡沟、徐家沟等6条重点支沟,以及马家河、茅塔河沿线片区,实施岸上、岸下雨污水分流工程建设。根据实际情况,在片区内重构污水系统,优化提升污水系统,对支沟进行清淤疏浚,优化区域雨污水分布线路,修复沿线破损道路,完成沿线标识标牌、广告牌、路灯等配套设施。
2.2 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9号);
2.3.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2.3.7《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公司物设[2024]367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经营范围,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3.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3.1.3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2022年12月前注册的公司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至少两年的财务报表。2024年7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
3.1.5供货业绩:2022年12月前注册的公司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12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或类似物资在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提供合同文件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5年4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4月27日17:00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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