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年产2.4万吨EVOH树脂技术升级项目液环式真空机组空气+甲醇+醋酸乙烯100m3/h入口>101.3kPa(A)-20~175℃出口>100~150kPa(A)招标公告
2025-04-2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1次重招)年产2.4万吨EVOH树脂技术升级项目液环式真空机组空气+甲醇+醋酸乙烯100m3/h入口>101.3kPa(A)-20~175℃出口>100~150kPa(A),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重庆川维化工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液环式真空机组空气+甲醇+醋酸乙烯100m3/h入口>101.3kPa(A)-20~175℃出口>100~150kPa(A)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1 |
年产2.4万吨EVOH树脂技术升级项目 |
/ |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液环式真空机组空气+甲醇+醋酸乙烯100m3/h入口>101.3kPa(A)-20~175℃出口>100~150kPa(A) |
2.000 |
台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财务要求。
无
3.1.3业绩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应具有5年内不少于5台水环真空泵机组的成功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技术协议关键页、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证明,提供盖章的用户使用合格证明(注明最终用户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其他要求。
(1)技术标书至少应满足:包括技术说明和参数等描述、技术偏离表、供货范围、初步的外形图或布置图、初步的公用工程消耗、开车及试车备件清单、外购件供应商清单等。(2)投标人具有1台及以上数控加工中心的加工装备,提供设备带经纬度照片、购置合同(协议)、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2025年4月22日9时30分至2025年4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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