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华夏银行长春分行关于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营销外拓外包机构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2025-04-18
一、项目名称: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营销外拓外包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简介(以最终标书为准)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前提下,将原本经营机构自身负责的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营销推广业务,部分委托给外包服务提供商进行处理。由外包服务提供商安排人员负责使用二维码营销工具触达客户,向客户介绍个人消费贷款产品,指导客户通过我行手机银行 app 、 p 、小程序等渠道进行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申请,完成申请信息的自动化传递,并协助客户进行提额提款等工作 。
三、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依法成立和合法经营的专业服务机构,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固定的办公场所,注册资本不少于 5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营销外拓外包管理能力,其从业人员符合岗位要求和任职条件,并具备有相应的专业技能,员工数量与其业务发展和管理需求相匹配。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完善的内部培训体系、管理制度和人员服务措施 。
4. 具有识别、监测、评估和控制相关外包业务风险的能力,具备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能够定期向我行提供业务运营及风险评估报告,确保其外包服务团队成员无不良过往记录 。
5. 具备完善的应急服务措施,能够对外包服务的及时性、连续性、保密性和安全性进行严格管理 。
6. 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相关要求,及时配合处理客户投诉问题 。
7.投标人需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类似服务项目业绩一份(人员外包类,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8.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及不良记录承诺书,内容应包含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与银行同业合作中,未曾发生客户信息泄露,造成10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等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公司成立时间算起,若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截至开标日,经“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信用吉林”网站(http://xyln.ln.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二)提交材料内容
1.基本情况说明,营业范围、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等。
2.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3.投标人有效期内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 近两年服务业务量及服务银行机构清单。
5.近两年的财务报告及附注。
6.上述材料需为PDF格式文件。
7.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此项材料要求PDF格式文件。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PDF格式文件。
9.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此项材料要求为 PDF格式文件。(查询路径:“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
10.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3)。标*字段必填,特别是近三年财务状况,要求填写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据,同时需另附审计签字盖章的财报备查(财报中应圈出与自荐表中营业收入、净利润相一致的匹配数据)。此项材料同时提供 EXCEL 格式文件(请勿更改表样)和加盖公章的 PDF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网络报名
2.提交资料
( 1)完成网络报名后,请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发送至联系人邮箱,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营销外拓外包机构集中采购项目。
( 2)提交材料须按要求扫描并生成PDF文件或指定版本,对于未按要求加盖公章的原件电子扫描件视为缺漏,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 3)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 4)参加报名供应商应保证符合该项目供应商资质要求,且所提供材料真实合法,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登记的联系人邮箱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能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采购人视收到的上述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四、公告发布渠道
(登录后查看)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征 集 期:自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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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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