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谈判采购公告
2025-04-22本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6.86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中国石油内蒙古兴安销售分公司所属101座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加油加气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具有有效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
(二)人员要求
项目团队:具备稳定的专业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且有满足需要的安全环保类高级工程师或相应技术职称人员,项目团队的专业技术能力与项目性质匹配。(需提供项目团队成员表、资格证书、社保证明)
(三)业绩要求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承担并完成过石油石化领域类似业绩项目。(提供合同关键页)
(四)财务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承诺书)。
(2)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其他未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或承诺书)
(4)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
(五)商业信誉:
(1)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无相关记录。(评委现场查询)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评委现场查询)。
(3)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现场查询)。
(4)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六)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04-23 09:00:00到2025-04-25 17:00: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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