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峨山县班德、下厂光伏发电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4-22项目编号:POWE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班德、下厂光伏发电项目 EPC 总承包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竞价方式采购商品混凝土,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工程概况、招标范围
班德光伏发电项目、下厂光伏发电项目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场址在大龙潭乡班德村,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2°02'04"~102°08'07"、北纬 24°26'56"~24°31'47"之间,场址高程在 1200m~1940m 之间,距峨山县城直线距离约 43km。光伏区额定容量 80MW,安装容量 98.81MWp,容配比为 1.229,多年平均上网电量 13047.76 万 kW·h,年平均等效满负荷小时数 1327.61hr。项目拟安装 153197 块 645Wp 单晶硅光伏组件,倾角为 30°。由 5002 个固定支架组串+14.93MW 柔性支架组成,共 26 个光伏阵列,配置 320kW逆变器 250 台,3200kVA 箱式变压器 24 台,1600kVA 箱式变压器 2 台。场址区内以 2 回35kv 直埋+架空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后接入班德 220kV 升压站,通过 220kV 线路接入青香树光伏电站升压站,并服从于电网整体规划。本工程场内新建道路 3.7km,用地面积 1204.6亩。
下厂片区位于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县,场址位于峨山县大龙潭乡下厂附近的山坡上,场址距离大龙潭乡直线距离约 9.2km,地理坐标介于东经 102°00'19"~102°01'51"、北纬 24°24'09"~24°24'58"之间,场址高程在 995m~1501m 之间。工程推荐采用 645Wp单晶硅 N 型双面光伏组件,采用固定倾角方式运行,由 2(行)×13(列)共 26 块光伏组件组成一个组串单元,倾角为 30°。拟安装 76570 块光伏组件,由 2945 个组串 13 个光伏方阵组成,其中 3200kW 方阵 12 个,1600kW 方阵 1 个,配置 320kW 组串式逆变器 125台,3200kVA 箱式变压器 12 台,1600kVA 箱式变压器 1 台,以 2 回 35kV 集电线路汇集电力后输送至班德 220kV 升压站。工程额定容量 40MW,安装容量 49.38MWp,容配比为 1.23。工程新建道路长约 2.3km,用地面积 590.26 亩。
2.2、招标范围:商品混凝土
2.3、采购数量:混凝土预计总量 3830m³
2.3.1 采购数量均为预估量,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
2.4、交货时间:预计 2025 年 4 月至工程完工,按进度计划分批交货。
2.5、交货地点:云南省玉溪市大龙潭乡班德、下厂光伏发电项目厂区。
2.6、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2.7、结算及付款方式
2.7.1 结算方式:甲乙双方对结算周期实际进场材料的数量、金额进行核对后办理结算,结算单及清单要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2.7.2 支付方式:转账支付或银行汇票,投标方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若遇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2.8、质量要求:
(1)混凝土质量应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混凝土耐久性应满足《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第 5.3.3 条中二环境类别的规定。
(2)强度
- C15: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 15MPa,28 天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等级。
- C20: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 20MPa,28 天抗压强度需达到 20MPa 及以上。
- C25: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 25MPa,实际应用中强度要达到 25MPa。
- C30: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为 30MPa,且不应低于 27.5MPa,抗折强度标准应不低于 3.5MPa,且不应低于 3MPa。此外,因混凝土质量问题导致已浇筑部位返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工作性能
- 坍落度:C15、C20、C25、C30 普通混凝土坍落度一般要求为 150±30mm,以便于混凝土的运输、浇筑和振捣。
- 含气量:掺引气型外加剂的混凝土含气量限值不应超过 4%,以确保混凝土的耐久性和工作性能。
(4)招标方可以抽查,并以下列容重参照表中的容重标准为实际方量的换算依据。如抽验混凝土容重结果误差应在±2%以内,如果抽查结果为负差大于 2%时,则该批次方量每一车都扣除减少的混凝土量。
(5)现场检验时,如发现混凝土由于投标方原因造成的损坏、质量不达标或现场混凝土规格型号不符合招标方需求的混凝土质量标准和规范时,招标方拒收并由投标方进行退场处理,投标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9 按招标方授权人员实际验收合格的数量进行计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
3.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4 月 23 日在线报名。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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