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梅山灌区抑尘车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4-22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梅山灌区大坝工程土坪水库坝址位于镇溪江与渠江汇合口下游 300m,坝址控制流域面积 229km2,水库正常蓄水位 449.00m,设计洪水位(P=2%)449.05m,校核洪水位 450.70m,死水位 407.50m,总库容 0.96 亿 m3。是一座以灌溉为主,结合城乡供水,兼顾灌区水生态环境改善、发电等综合利用的水利枢纽工程。土坪水库枢纽工程建筑物主要分为拦河大坝、引水进水口、渠首电站、交通工程四大部分。土坪水库工程规模为中型,大坝建筑物级别为 2 级,引水进水口、渠首电站建筑物级别为 3 级,交通工程建筑物级别为 4 级。本工程道路为:通过琅塘镇~天门乡:从苏溪湖高速出口经琅天公路至天门乡约 25km。天门乡~长峰村:经 X059 县道至长峰村约 12.5km,道路狭窄,约 4~5m 宽,急弯较多。长峰村~大山坡:经 Y727 乡道约 5km,道路狭窄,≤9.6m 货车可正常通行。天门乡~大山坡道路改扩建属枢纽配套交通工程,2024 年 9 月份已完成招标,正在实施中。基本能满足施工要求。

二、货物采购需求信息

1、供货设备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备注

1

抑尘车

容积:5 立方;整车长度:<6 米;国六排放标准;前部带水炮。


1

 

说明:报价人须自行踏勘现场,提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对现场交通及其他自然人文环境完全熟知。

2、采购范围:设备运输至工程现场,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竞价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售后服务等。

3、交货时间及安装时间: 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按合同供货清单要求货到工地。

4、交货地点: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天门乡水电八局湖南梅山灌区大坝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

5、质量要求:
设备制造工艺、质量控制和产品检查验收等均应遵守国家及行业的现行规范和标准,若现行规范、标准有修改时,应按新规范、新标准执行。对于采购国外的部分产品可参照该产品的供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但不能低于我国标准。

若投标人在引用本节所列的规范和标准发生矛盾时,应优先采用技术、质量要求高的。投标人也可提出相当的规范和标准。相当的规范和标准至少应等于或高于本节所列的规范和标准,并应经买方认可。

投标人应承担所售卖的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在保修期内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

6、计量方式:按台套计量。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本次采购设备清单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履约支撑资料、相关证书扫描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本次竞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供应商应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供货业绩要求: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在近 3 年内(2022 年 3 月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3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至少有 3 个在 20 万元以上

(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及发票)。

5、财务状况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注:供应商自 2021 年 11 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前,供应商在设备生产及经营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及安全生产事故;供应商需对以上要求提供法人签章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

四、付款方式

4.1 付款方式:采用银企直联/网银/票据(供应商贴息)方式支付。

4.2 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买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在 10 工作日内,卖方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后,30 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 60%,90 天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5%,剩余 5%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支付,质保期 12 个月。质保期满 30 日,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五、竞价方式

(登录后查看)

六、竞价文件的获取

1、在线报名网址:(登录后查看)

2、在线报名截止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上午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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