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高港支公司2025-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高港支公司2025-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

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66万元 , 招标人为 中国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高港支公司2025-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

务项目位于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通扬路88号,总服务面积为:3032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高港支公司2025-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分公司高港支公司2025-202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

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个

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加

盖公章)。

4.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如若发现隐瞒,取消供应商资

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

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

(9)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1)在准入报名及参与采购项目过程中提供材料不真实或无效的;

(12)在参与采购活动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给予采购人或者

采购工作组成员财物以及非财产性利益,采用围标、串标、串通、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

标、成交的;

(13)在参与采购活动中,不遵守贵方有关信息安全保密条例,导致贵方商业和技术等

秘密泄露的;

(14)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擅自撤销投标文件的;

(15)在开标、评审现场,不遵守现场纪律,影响采购活动进行的;

(16)合同谈判时不能有效兑现投标文件承诺的;中标后拒绝与贵方签订合同的;

(17)在无举证的情况下,质疑、投诉其他供应商的;

(18)在贵方处理质疑过程中陈述虚假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19)在采购或合同谈判过程中,未如实反映经营状况重大变化、重大合同纠纷或诉

讼、信用等级和资质变化等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重大事项的,或因重大不良行为受到行政处

罚或者司法处理的。

(20)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得存在情形。

7.投标人必须配备1名项目联系人,在项目服务期间,与招标人对接项目实施相关工

作。(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中标人中标后须根据招标人要求提供原件核查。如

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中标资格。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4-22 08:30到2025-04-29 17:30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招标文件

工本费),且不得转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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