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石油分公司加油(气)站、油库及其他场所日常、应急专项维修项目承包商框架协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受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石油分公司加油(气)站、油库及其他场所日常、应急专项维修项目承包商框架协议招标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石油分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石油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石油分公司加油(气)站、油库及其他场所日常、应急专项维修项目承包商框架协议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ZJG……
2.3招标范围:
2.3.1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石油分公司加油(气)站、油库及其他场所日常、应急专项维修项目的实施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内容。
2.3.2本项目分2个标段:
第一标段:潞州、壶关、潞城、黎城、平顺、上党;
第二标段:长子、屯留、襄垣、武乡、沁县、沁源、市公司机关、长治油库。
2.3.3本项目每个标段选择3名中标单位,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标其中的一个标段。
2.4项目地点:山西省长治市
2.5服务期限:2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2.7本项目不包含的情形:涉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三类压力容器安装等特殊行业工程需另行选定承包商的,以及特定设备类维修项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企业名称为投标人名称),并承诺项目实施期间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5.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施工质量及安全事故。
3.7.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2025年4月25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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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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