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三期)-工业大道A段道路工程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2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三期)-工业大道A段道路工程检测服务已由藤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藤发改投资【2020】308号、藤发改投资[2021]17号(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藤县中和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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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名称: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三期)-工业大道A段道路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项目编号:E4504002831003235001 建设地点:藤县中和陶瓷产业园 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总长946.207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起点为新源大道与祥和路交叉处,终点为新源大道和狮王大道交叉处;设计速度50千米/小时,宽度40米;本项目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排水(雨水、污水)工程、照明工程(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53.6万元 检测服务期:210日历天 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192万元 服务质量要求:工程检测质量符合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并达到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4002831003235001001,标段(包)名称:藤县工业园区提质改造项目(三期)-工业大道A段道路工程检测服务 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其他(与本建设项目内容相关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的专项检测,确保项目通过总体验收。)项目建设全过程中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见证取样、送检的所有检测内容及达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有需要检测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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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 取得省级及以上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相应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资质证书具有: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等资质范围等资质范围(招标人根据项目所需检测情况设置资质范围); (2)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政府主管机构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内容须满足招标范围的要求; (3)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对跨区域承揽项目投标人的要求: 对跨区域【指公司注册地址不在项目所在地(跨市、县)】的项目(包含见证取样工作时)投标人的要求: 3.6.1在项目所在地设立有异地试验室的,按规定参与投标; 3.6.2在项目所在地没有设立异地试验室的,可与本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所属的检测机构组成联合体投标;也可独立参与投标,但需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一旦中标,见证取样检测内容必须分包给当地满足条件的试验室进行检测,中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3.7其他要求:人员最低配备要求:检测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持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上岗证书。 以上人员“一人一岗”,不能由同一人兼任,且必须为投标单位在岗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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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获取 | |||||||||||||||||||||||||
2025年04月2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不少于20日),……下载招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
5.1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14日09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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