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21.采购编号:(登录后查看)
2.项目编号:ZG(登录后查看)
3.项目名称:梅河口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80000.00元。
6.服务需求:
6.1采购标的名称:梅河口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6.2数量:1个
6.3简要技术需求和服务要求:梅河口市农用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详见磋商文件,优质服务。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交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自然资源(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地估价师资格。
3.3供应商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供应商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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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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