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龙门)物流中心房产租金评估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n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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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购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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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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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合同包 n |
n 品目号 n |
n 采购标的 n |
n 数量 n |
n 合同包预算 n |
n 合同包最高限价 n |
n 谈判保证金 n |
n 1 n |
n 1-1 n |
n 闽西(龙门)物流中心房产租金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n |
n 1(项) n |
n 16325 n |
n 16325 n |
n 163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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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1)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A)供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文件无效。(B)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评审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评审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评审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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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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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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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特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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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
n 资格承诺函 n |
n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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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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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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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供应商报名期限:2025年4月22日起至2025年4月25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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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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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报名期限内,供应商应根据7.1条款对本项目进行报名。未报名将导致其不能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且响应文件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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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27日] [15:00](北京时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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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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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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