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1#标段—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18本招标项目湖州市水质净化厂及配套工程项目(一期)1#标段—桩基检测及基坑监测项目已批准,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次招标人为湖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地点:本工程位于湖州市南太湖新区。
2.2 招标项目规模:新建半地埋污水厂规模15万吨/日(其中2层箱体总面积约10万平方米,设备安装10万吨/日),包括污水厂土建、设备安装等及配套管线,其中办公、管理及配套用房建筑面积共约5300平方米。本项目投资估算约220万元,招标控制价为217.968万元。
2.3 招标范围:
1)桩基检测:包括桩基静载抗压检测、桩基静载抗拔检测、桩基低应变检测等检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基坑监测:包括深层土体水平位移、地下水位监测、墙顶水平位移监测、墙顶竖向位移监测、地面沉降监测、锚杆轴力监测等监测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服务期限:1)桩基检测:工期与桩基施工同步进行(满足检测条件);2)基坑监测:自基坑开挖至地下室顶板浇筑及基坑回填全部完成后30天(部分区域需至后浇带封闭及支撑拆除并满足图纸要求),并提交书面报告,监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
2.5 项目质量目标: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承担本项目桩基检测的单位具备以下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机构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与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及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对应的附表(范围包括:竖向抗压静载、竖向抗拔静载、低应变检测等);
3.1.2承担本项目基坑监测的单位具备以下要求: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同时具备与资质范围相对应的计量认证证书及与本项目招标范围相对应的附表。(范围包括:轴力监测、水平位移监测、水位监测、沉降监测等);
3.1.3本项目接受符合上述3.1.1条要求的单位和符合上述3.1.2条要求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人数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方不得再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3.2 本次投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包含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基坑监测项目负责人):
3.2.1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检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技术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名称的,提供体现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
3.2.2基坑监测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岩土)工程师证书或岩土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工程检测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如技术职称证书无法体现专业名称的,提供体现相关专业的学历证书)
3.2.3非联合体投标的,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与基坑监测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配备二名,其中桩基检测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桩基检测的单位派出,基坑监测项目负责人由承担基坑监测的单位派出。
3.2.4其他要求:(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其他要求(1)本项目采用电子发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绿色采购服务平台完成相关注册;(2)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2日0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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