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一局安徽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筹建期洞室工程其它水泥及添加剂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4-22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速凝剂 |
无碱性,掺量 6% |
吨 |
1000 |
|
2 |
减水剂 |
低碱性,掺量 1% |
吨 |
300 |
|
3 |
引气剂 |
高效,掺量 1‰ |
吨 |
30 |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综合评标法。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根据现场适应性试验进行砼经济对比分析,以经济对比分析结果作为评标依据。
2、交货期:按项目实际要求分批次发货,买方需提前 3 天向卖方发出通知。如未按规定时间发货,除不可抗拒原因外(例如水灾、旱灾、冰灾、雪灾、雷电、火灾、暴风雨、地震、海啸等),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安装,买方应同意在卖方付罚款的条件下延期交货。罚款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罚金应按每逾期一天扣款 2000 元,扣除罚款达到合同额的 10%,或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两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时卖方需在一周内向买方支付罚金,同时对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卖方承担,损失部分在货款结算时扣除。
3、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
4、质量标准或要求:
1)卖方保证货物在发货前经过严格质量和规格检测,以保证货物质量、规格要求满足合同规定,且该产品达到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在合同执行期间若有新标准发布,新标准自行替代原标准,且买卖双方需签订补充协议。
2)实际供货后,卖方需对货物完全负责,在合同履行期间(包含质保期)任何时期出现质量和规格以及某检测项未达标等问题,卖方均需要无条件进行更换,直到达到买方要求,并承担由此
对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监理、业主方等行业主管部门罚款、误工费、返工费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方(我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3)引气剂性能指标:
产品名称 |
混凝土引气剂 |
||
项目 |
计量单位 |
要求指标 |
|
减水率 |
% |
≥6.0 |
|
含气量 |
% |
4.5~5.5 |
|
泌水率比 |
% |
≤70 |
|
1h 含气量经时变化量(含气量) |
% |
-1.5~+1.5 |
|
抗压强度比 |
3d |
% |
≥90 |
7d |
% |
≥90 |
|
28d |
% |
≥85 |
|
凝结时间差 |
初凝 |
min |
-90~+120 |
终凝 |
min |
||
28d 混凝土收缩率比 |
% |
≤125 |
|
相对耐久性指标(200 次) |
% |
≥80 |
4)减水剂性能要求(缓凝型):
产品名称 |
聚羧酸高性能缓凝型减水剂 |
||
项目 |
计量单位 |
要求指标 |
|
减水率 |
% |
≥25 |
|
含气量 |
% |
≤2.5 |
|
泌水率比 |
% |
≤70 |
|
1h 含气量经时变化量(坍落度) |
mm |
≤60 |
|
凝结时间差 |
初凝 |
min |
>+90 |
终凝 |
min |
-- |
|
抗压强度比 |
7d |
% |
≥140 |
28d |
% |
≥130 |
|
28d 混凝土收缩率比 |
% |
≤110 |
5)速凝剂性能要求:
产品名称 |
非碱性速凝剂(液体) |
||
碱含量 |
% |
≤1.0 |
|
净浆 |
初凝时间 |
min |
≤5.0 |
终凝时间 |
min |
≤12.0 |
|
砂浆强度 |
1d 抗压强度 |
MPa |
≥7.0 |
28d 抗压强度比 |
% |
≥90 |
|
90d 强度保证率 |
% |
≥100 |
5、质保期:6 个月。
6、1)本次招采需要投标人寄送所报价产品样品,寄送时间在二次报价开标后以招标人通知时间为准,投标人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后五日内将样品(速凝剂十二公斤,减水剂五公斤,引气剂一公斤)邮寄到指定地点,同时需附上货物生产厂家中文版的材质单和合格证。
2)若样品到达时间超出规定时间或未邮寄样品,则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无法进入评标阶段,投标人寄送样品但未经检测机构检测认定,也无法进入评标阶段。具体事宜请联系技术负责人。
7、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需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相应资质。
3)投标人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4)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不良记录。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三份合同金额不少于 200 万的合同业绩。
7)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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