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榆树市榆西大街苗木补植更新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2
项目名称:榆树市榆西大街苗木补植更新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975164     

最高限价(元):397516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榆树市榆西大街苗木补植更新工程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975164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榆树市榆西大街苗木补植更新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完成补植工作(成活率达到100%),养护期为补植工作完成后两年(存活率达到100%)。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2 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2.3执行《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4 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5 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2.6 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应为供应商在职人员。

3.3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简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可以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3.3.1被列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尚在处罚有限期内的;

3.3.2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情形的;

3.3.3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于资格条件信用承诺的情形。

3.4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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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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