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小型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ZH-2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小型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960,000.00元;

采购需求:吉林大学口腔医院总院及附属用房、第一门诊、第二门诊、教学用房的小型维修工程,主要项目参考《日常维修内容清单》全部内容,清单外的少量其他类作业以实际发生为准;要求有1名24小时万能工常驻医院(水暖证,电工证等证件齐全)。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天内完成;

项目地点: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含一、二门诊及附属用房、教学用房等);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响应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在“信用中国”网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磋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磋商过程中,磋商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磋商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项目的磋商;

3.5本次采购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3日8:30至2025年4月28日16: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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