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沈阳联通辽宁沈阳“两核两关”机房监控建设项目二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18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5年沈阳联通辽宁沈阳“两核两关”机房监控建设项目(二次)。
1.2采购内容:采购人脸识别摄像机178台、枪式热成像摄像机10台、球式热成像摄像机5台、穿戴定位摄像机2个、头戴式头盔摄像机6台、移动摄像机2台、普通摄像机915台、交换机8个千兆PoE电口55台、交换机16个千兆PoE电口26台、交换机24个千兆PoE电口16台、平台管理(人脸识别AI计算设备1台、视频监控平台授权1133套。
预算金额:98.503万元(不含税),111.30839万元(含税)。
交付地点:沈阳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按要求完成设备到货。
交付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按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测完毕并交付使用。
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24个月。
技术标准要求:符合相关验收规范及技术规范书要求,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100%。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应答限价:最高不含税总价应答限价为88.6527万元,各分项不含税单价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应答人任何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应答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应答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1.2 应答人须承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3 应答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处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禁入期内的;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等。以应答截止时间后评审结束前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1.4应答人如非制造商,须提供应答产品(人脸识别摄像机、枪式热成像摄像机、球式热成像摄像机、穿戴定位摄像机、移动摄像机、普通摄像机、头戴式头盔摄像机、交换机8个千兆PoE电口、交换机16个千兆PoE电口、交换机24个千兆PoE电口)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被授权的应答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应答人,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2.1.5应答人所投产品(交换机)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有效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或工信部网站(jwxk.miit.gov.cn)查询截图 。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应答同一标包或者应答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
2.1.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暂停或者取消应答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5)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7)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应答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人员混用或者亲属关系;
(8)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9)为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1)与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与中国联通有劳动关系的员工持股、任职(兼职)情况;
(17)不同供应商上传投标(应答)文件的MAC地址相同;
(18)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参与应答;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的禁入人员参与应答;
(19)同一标包不同应答人存在联系人、联系电话或联系邮箱相同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18日17时00分至2025年0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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