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导流洞工程施工Ⅱ标段砂石料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2025-04-22

项目编号:POWE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导流洞工程施工II标段项目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砂石料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1、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工程在左岸山体内平行布置2条导流洞,按双弯道、等面方式布置,导流洞进口距坝址上游约530m,出口距坝址下游约900m,导流洞断面型式采用城门洞型,成洞尺寸13m×16m(宽×高),顶拱中心角120°;1#导流洞洞长1403m,进口高程467.0m,出口高程462.0m,底坡3.56‰;2#导流洞洞长1555m,进口高程467.0m,出口高程462.0m,底坡3.22‰;1#、2#导流洞轴线间距48m,进出口均采用一前一后方式进洞。

本标段承建的主要工程为1#导流洞桩号1导0+620.0m之后的洞身开挖、支护、混凝土衬砌、回填灌浆及固结灌浆;2#导流洞桩号2导0+700.0m之后的洞身开挖、支护、混凝土衬砌、回填灌浆及固结灌浆。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导流洞工程施工II标段项目部施工所用砂石料。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1

≤3mm

48500

2

碎石

5~10mm

28000

3

小石

5~20mm

8500

4

中石

20~40mm

14500

合 计

 

99500

注:本次竞标采购数量仅为预估数量,询比文件及需求一览表中的数量仅作为报价时的计价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量。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该数量与合同数量也可能将存在差异。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因业主及设计方对建设项目的调整或实际施工影响造成的采购范围变更,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接受采购人对询比文件范围内商品实际需求量的调整,成交人不得因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时间: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日起,成交人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分批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如供货期满供货量不足时,经双方同意供货时间可延期。

5、交货地点:成交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将物资运输至施工工地山西省临汾市吉县文城乡(黄河古贤水利枢纽导流洞工程施工II标段项目部)拌合站或厂区内指定的卸车地点。

6、质量要求:

满足(SL 677-2014)《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的有关规定,天然砂的细度模数宜为2.2-3.0,人工砂细度模数宜为2.4-2.8,细度模数的含水率保持稳定,表面含水率不超过6%;及《水工混凝土砂石骨料试验规程》(DL/T5151-2014)的规定。

6.1本合同项下物资应符合设计规范。

6.2物资到场后,卖方应主动提供该车次砂石料对应的出厂过磅单和加盖公章的出厂合格证;

7、交货方式:每车次砂石料抵达现场后进行过磅验收,误差±3‰之内的,按出厂磅单数量为准验收结算;超过±3‰的,超出出厂磅单数量不予结算,低于3‰的,以实际过磅数量验收结算。验收合格后卖方根据对账结果,按月开具发票(检验不合格的物资由报价人自行处理,采购人不予验收挂账),自采购人收到发票之日起60日内支付95%货款,剩余5%货款做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为12个月),质保期满且无任何质量问题无息返还。如能提供更优惠的付款条件,报价人应详细说明。

8、其他要求

8.1采购人支付每笔货款,报价人需提交等额财务收款收据。

8.2付款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汇兑,支付承兑期限为半年期或一年期,承兑贴现手续费由卖方自行承担。

8.3根据项目材料管理要求,用于工程主体的材料使用前,须将供应单位资质向监理、业主方报备。成交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资质、业绩等相关资料,配合采购人向监理、业主方报备,获批后方可材料供应。若确因货源不足,成交人无法供应材料时,需提供拟供厂家资质,待采购人上报业主审批且通过后方可进行材料供应。

8.4投标人负责承担资源税缴纳及相关手续办理,确保砂石料供应正常。

8.5供应商应充分了解买方施工现场实际路线状况,所产生的二次倒运或者小型车辆运输,费用均包含着报价中,不得因这些原因进行调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需持有厂家的授权委托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应具有砂石料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22年3月1日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8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金额明晰可辨,并附每份合同对应发票扫描件一份)。

4、报价人需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第三方财务审计报告。

5、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报价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0、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11、报价人不存在违规违法、禁止报价的情形。

12、本次询比价响应资格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9日15:00前(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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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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