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柴油采购招采公告

2025-04-22
一、项目概况

1.1招标编号:CG-2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防涝管线建设及镇区防涝能力提升项目施工柴油采购;

1.3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情况说明

1

柴油

0#

GB 19147-2016;符合车用柴油(v)、车用柴油(W)技术要求

114460

6.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现场不具备储油条件;施工地点比较分散,需要配证件齐全的加油车每天为机械加油一次,加油位置需要随项目机械随时调整,每日用油量约为1.47吨,具体以现场实际加油情况为准,村屯田间道路狭窄,路况不佳,油罐车载重不宜过大。

备注:每天用油量约为1.47吨,用油明细表详见第五章采购内容。

1.4交货地点:尚志市苇河镇;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开始供货,到2025年12月9日为止;

1.6交货方式:须配证件齐全的加油车每天为机械加油一次,加油位置需要随项目机械随时调整;

1.7质量标准:合格;

1.8付款方式:货到检验合格后,根据业主方资金拨付情况、按批次付款;

1.9项目总预算金额预估为:756580.60元(包含税金、装车费、运费、卸车费);

1.10最高限价单价:柴油(0#)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2025年4月17日黑龙江省0#柴油最高零售价为基准单价下浮金额600元/吨作为最高限价。

1.11报价要求:请各供应商自行按照国家规定的单位转化密度进行转换,单位按升进行报价。

1.12结算方式:按升结算,单位转化密度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1.13其他要求:成交供应商每日供货时,须提供供货当日发改委发布黑龙江省最高零售价的网站价格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交货单凭证附件。

如成交供应商出具的网站价格截图非当日网站发布价格或提供其他弄虚作假材料,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意向供应商具有《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并同时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3意向供应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运输司机须具备《危险品从业资格证》,或委托具有上述资质的运输公司并提供委托书或运输合同。

2.4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5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6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5年04月23日00:00至2025年04月26日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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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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