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郁南县镇区雨污分流暨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地材、混凝土预制井、钢筋混凝土管、管材、水泥稳定碎石)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1.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单位为郁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郁南县镇区雨污分流暨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工程项目经理部。根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建设单位、股份公司、集团公司有关物资管理规定,现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施工物资商品混凝土、地材、混凝土预制井、钢筋混凝土管、管材、水泥稳定碎石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九届第21号);
1.2.2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 等七部委令第27号);
1.2.3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613号);
1.2.5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1.2.6 《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1.2.7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局运管〔2020〕241号);
1.2.8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郁南县镇区雨污分流暨污水集中收集率提升工程项目,位于广东省云浮市郁南县,施工场地分布于郁南县平台镇、桂圩镇、桂圩镇罗顺片区、建城镇、建城镇罗旁片区、通门镇、大方镇、千官镇、千官镇大全片区、大湾镇、河口镇、宋桂镇、东坝镇、历洞镇、南江口镇等12个镇及3个片区,敷设主次干管64227米和支管53762米、钢筋砼污水检查井、砖砌污水检查井、提升一体化泵站12座及雨水一体化提升泵站1座
2.2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招标物资、包件清单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商品混凝土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商品混凝土合计月供应量不低于8000m³。;
3.1.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财务报表;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物资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2024年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两份。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4年至少两份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1.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2 地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地材合计月供应量不低于6000吨。;
3.2.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财务报表;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物资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2024年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两份。
3.2.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4年至少两份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2.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3混凝土预制井、钢筋混凝土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混凝土预制井产量不低于300座/月,钢筋混凝土管不低于1500米/月。
3.3.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财务报表;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物资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2024年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两份。
3.3.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4年至少两份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3.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3.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4管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管材合计月供应量不低于35000米。
3.4.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财务报表;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物资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2024年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两份。
3.4.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4年至少两份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4.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4.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3.5 水泥稳定碎石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满3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水泥稳定碎石合计月供应量不低于6000吨。;
3.5.3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两年(2023-2024年)财务报表;
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招标物资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2023-2024年质量检测报告至少两份。
3.5.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3-2024年至少两份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5.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5.7其他要求:
①发票实行一票制,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招标物,不能在同一包件同时投标。
④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的供应商以及被招标人列入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3日上午09: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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