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建水电十局瓮安县建中枫香坪100MW风电场项目暖通、照明、消防、给排水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4-22
一、采购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竞价采购(邀请询比价)采购瓮安县建中枫香坪100MW风电场项目暖通、照明、消防、给排水系统设备,采购货物计划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

1、瓮安县建中枫香坪100MW风电场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瓮安县建中镇、平定营镇、中坪镇一带,风电场区域海拔在1200~1450m之间;风电场地貌以农田、村庄、山体、林地、矿区为主,风电场周边有G69等道路,场内村村通交错,对外交通较为便利。

2、供货范围

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采用多轮报价方式,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包含暖通、照明、消防、给排水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交付安装指导、培训、验收、相关现场服务及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2.1暖通、照明、消防、给排水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到目的地、交货、现场开箱、安装指导、协助验收等。

2.2提供型式试验和常规试验数据,以便确认供货货物能否满足所有的性能要求。

2.3提供所有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调试和使用方面的说明书。

2.4提供图纸、资料、制造和质量保证措施以及标书中规定的其他资料。

2.5对采购人人员的培训和保证期内的技术服务。

报价人应提供满足技术协议全部要求的相互协调和完善的产品设计,任何附件或装置,如果技术协议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一个完整的和性能良好的暖通、照明、消防、给排水系统设备又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附件和装置也应报价人提供,并列出明细表和单价,其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2.6除非本文件另有规定,为了使报价人所提供的暖通、照明、消防、给排水系统设备适应采购人总体布置和总体性能要求以及与其他承包人所提供设备或材料的配合,应允许较小修改,并不得要求额外的报酬。

2.7、采购数量: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暖通、照明、消防、给排水系统设备

详见技术规范

批次

1

 

2

易损件、备品备件

详见技术规范

1

 

3

专用工器具

详见技术规范

1

 

4

设计审查及设计联络会

 

1

 

5

工厂试验、验收

 

1

 

6

技术服务和培训

 

1

 

7

竣工资料及文件

 

1

 

8

运输

 

1

 

注:响应报价即为最终价格,原则上评审过程中不再对报价问题进行澄清。

2.8、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包含电汇、银行承兑汇票证、供应链金融和信用证,具体支付票据方式由买方从中选取指定,其中票据支付部分占比不低于90%。

在签订合同协议书后30日内卖方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以保证合同的执行和完成。履约保函由国有银行签署和担保,履约保函为合同总金额的10%,该保函在卖方全部履行合同条款前一直有效。保函格式见附件六。

预付款:每批次合同总价的10%。卖方提交每批次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函和10%的预付款保函、每批次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及支付申请,买方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每批次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到货款:合同总价的60%。

a.当批货物完成出厂验收后,卖方于该批发货前提交下列资料:

该批设备或材料的装箱清单(发货前3天提交);

技术文件要求的该批设备或材料的随货资料目录(含图纸目录);

该批设备或材料的商检换证凭条/单(若有)。

b.卖方提交上述资料后,按合同约定或买方通知的时间发货,该批货物到达交货地指定地点车板交货,具备以下条件:

金额为该批次货物总价60%的财务收据及支付申请;

卖方严格按照相关内容开具该批货物总价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的税率);

卖方所提供的随货资料应满足工地交货验收的要求。随货资料主要包含:设备或物资图纸、出厂合格证、原材料质量证明书(如有)、外购件质量证明文件及合格证(如有)、过程检查检验记录、各种试验报告、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完整图纸等;

到场设备开箱验收,应无缺件和制造缺陷,并满足合同技术要求和相关规范。

C.买方收到上述发票及资料且审核无误、同时收到业主的到货验收签证后,45天内支付该批货物总价的60%作为交货款,同时退回预付款保函。

验收款:货物合同总价的25%。在货物签收后对该批货物进行复检,检查外表无损伤、无所缺陷、无超出技术规范的技术偏差后对复检结果验收确认(买方到货签收、复检行为不减轻卖方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卖方提交合同总价25%的财务收据及支付申请,买方审核无误后6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25%,同时退还10%履约保函。

质保金:合同总价的5%。竣工决算完成,且完成全部消缺和索赔,2年质保期结束后,卖方提交合同总价5%的财务收据,买方审核无误后6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

在执行上述付款时,买方有权在书面通知卖方后,按本合同条款的规定扣除违约金和赔偿金。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和询比价文件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2.10、2025年5月10日前根据要求将暖通、照明、消防、给排水系统设备全部交货到现场。

2.11、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2019至今,不低于本次采购设备参数和要求的、相近的国内项目供货业绩至少1个。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参数页、验收报告、财务发票扫描件或用户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须包含项目供货规模及范围、合同总金额等,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视为无业绩。

2.12、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附审计报告,以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13、响应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2.14、同时执行本项目合同材料的管理、设计、试验、制造工艺、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技术培训、现场技术指导、技术服务的主要人员,必须具备参与同类材料或设备的上述经验。

2.15、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收到邀请且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请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4日下午17:00期间……下载询比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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