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学生公寓项目人防设备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比选采购公告

2025-04-22
一、招标条件

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学生公寓项目人防设备质量检测技术服务,项目主管部门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有关管理办法,采购方式为校内比选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本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学生公寓项目人防设备质量检测技术服务,拟对草堂校区学生公寓项目所有与人防工程验收相关的防护设备质量和专项性能等进行检测,并出具满足项目人防竣工验收需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满足人防竣工验收全部要求。本项目预算为15万元,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比选采购文件、答疑文件等文件所涵盖的全部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学生公寓项目人防设备质量检测技术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草堂校区学生公寓项目人防设备质量检测技术服务)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向采购人提供相应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4年0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应为国家认监委资质认定的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并在陕西省人防机构备案。

(8)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本项目采购会议全过程;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04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4月28日17时00分

2.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售后不退,谢绝邮递。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4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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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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