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大理卷烟厂2025-2026年度智能制造能力体系建设咨询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1.招标条件

大理卷烟厂2025-2026年度智能制造能力体系建设咨询采购项目已获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2025-2026年度智能制造能力体系建设咨询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256303(登录后查看)

2.3 招标范围:项目实施包括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准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评估、编制智能工厂建设规划、项目整体验收4个阶段。投标人应提供详尽、合理的项目进度计划书、项目分阶段目标、各阶段具体实施内容和交付成果,明确项目实施路线图、分阶段实施方法、里程碑和责任人,保证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第三方评估工作完成后,投标人应为招标人提供2026年度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三级验证工作服务,包括完成线上评估、提交弱项整改证据等工作。

2.4 项目地点:大理卷烟厂。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如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期内招标人未获得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三级符合性证书,则合同期限顺延至招标人获得证书,且项目交付成果通过招标人书面确认为止,在此期间中标人仍应为招标人提供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咨询、评估服务。

2.6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7 出资比例为:100% 。

2.8 项目概算:约39万元(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届满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状态,未处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4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

(2)拟派驻厂人员至少两人(包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CMMM评估师证书。并提供开标时间截止前3个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投标人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社保局鲜章的证明或符合社保局规定的有效打印件为准。注:若新成立不足3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后至开标时间截止前由社保部门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注:

1.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9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文件费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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