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银行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项目SSL应用安全网关服务器采购公告
2025-04-22二、项目编号:0637-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限价:
采购限价:30万元。
五、采购项目概况及需求:
应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关于启动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平台第二批机构接入工作的通知》要求,采购人新建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对接人行资金流信息共享平台,为了保证该系统与人行资金流信息共享平台顺利对接及系统之间数据传输的机密性和完整性,现采购人需采购SSL应用安全网关服务器进行适配改造。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6.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证明材料;
6.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满一年的公司可提供2025年以来开户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行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承诺函格式自拟;
6.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或由第三方机构代缴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5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供应商近3年内在采购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因违约或违法行为或失信行为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6.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未被责令停业、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自行承诺,加盖单位公章)(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不存在以上失信行为加盖供应商公章为证明材料(截图信息截止时点为本项目开标响应截止时间段内,提供网页截图);
6.7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8 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与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10 供应商须承诺遵守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采购制度相关规定(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6.11 特殊资格要求:无
七、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及售价:
7.1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5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7.2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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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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