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隆昌市第一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处理设施改造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2025-04-22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金鹅街道;

2.2建设规模和内容:修复配套截污主干管及入河支管13公里,改造污水处理厂辐射范围内配套污水管网,购置并安装购置智能截留井及在线监测智慧平台等设施,实现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智能管控;

2.服务期限:105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30日历天;初步设计及概算:4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勘察]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设计][ 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4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类设计业绩。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并提供本公告 3.1 条所要求的资料;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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