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南黎安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海南黎安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运营中心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和审核比选公告

2025-04-21
一、招标条件
本南黎安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运营中心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和审核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4 万元,招标人为海南黎安数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A 包:清单及控制价编制;B 包:清单及控制价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及控制价的编制、审核、出具相应的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后续对参选单位提出的关于清单和控制价的疑问进行解答和澄清等后续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南黎安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运营中心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和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海南黎安数字经济产教融合运营中心项目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和审核)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造价咨询能力承诺确认函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在比选申请人单位注册的有效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或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提供注册证书(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网上注册查询截图)复印件、本单位缴纳 2025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 3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比选申请人未处于正在限制投标活动的处罚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和严重违约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比选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日期后的网站截图);
5.比选申请人提供无行贿受贿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或其他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有关联关系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比选(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4 月 21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4 月 24 日 18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4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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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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