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浮梁县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浮梁县南河前程至北安段治理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防汛抗旱水利提升中小河流治理浮梁县南河前程至北安段治理建设工程已由江西省水利厅以赣水许可字〔2023〕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浮梁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施工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景德镇市浮梁县境内;

2.2  工期要求:总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31日;

2.3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段

2.5  招标金额: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2327212.98元。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列内容。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4.1 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管理评价分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30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 5 月 14 日止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 5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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