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场段信息化设备及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本招标项目智慧场段信息化设备及等保服务采购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京轨道交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智慧场段信息化设备及等保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采购设备为建设智车辆段综合管控系统所需的车辆段综合管控系统硬件相关的设备、无线传输相关硬件、信息安全建设相关软硬件,包括网关、标准机柜、KVM监视器、UPS、工作站、手持终端、出退勤一体机、显示器、光模块、网管软件、无线网卡、无线控制器、无线AP、光接入交换机、网管软件、安装及调试服务、防火墙、安全态势感知(含探针)、安全管理中心硬件、各种软件及等保认证,具体采购清单详见用户需求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2)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2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设备供货业绩;
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所附合同复印件能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类似设备等关键信息,若合同无法体现以上关键信息,还需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进行证明( 如业主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网页打印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社保的企业须与投标人为同一单位。
(5)其他要求:(符合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⑤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⑥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的货物,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及完善售后服务体系。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9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上午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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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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