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1312、1310工作面地表积水区环境恢复治理招标公告

2025-04-22

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1312、1310工作面地表积水区环境恢复治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A154-ZB-25021256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1312、1310工作面地表积水区环境恢复治理(招标项目编号:JNA154-ZB-250212564)已由山西煤炭运销集团长治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312、1310工作面地表积水区位于长治市潞州区埃北庄街道崔漳村西部,下秦村东北部,属于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采煤沉陷区,位于1312、1310工作面,为2015-2017年3号煤层1310、1312工作面采煤沉陷影响区,开采深度330-360m,沉陷区形成时间较长,现已稳定,且沉陷区给当地环境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急待治理。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6)第93号〕、 《山西省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地质环境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及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绛河口和1312、1310工作面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的通知》(长自然资发〔2021〕118号)的有关要求和安排,我公司已委托核工业江西工程勘察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1312、1310工作面地表积水区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设计》,确定项目区总面积为 300.84亩。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包)名称:山西三元煤业股份有限公司1312、1310工作面地表积水区环境恢复治理。

    标段(包)内容范围:

    包括土地平整工程、道路工程、其他工程等。环境恢复治理面积300.84亩。详见招标施工图、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 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洲区。

    2.4 工期:合同签订后365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须具备【水文地质(或环境地质或工程地质或地质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投标截至日期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在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已完成过2项类似业绩。

   (1)近年指:2019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工程总承包、施工业绩,指竣工日期在此期间)。

   (2)类似业绩指:【地质灾害治理或矿山环境综合治理】的工程总承包(或施工)业绩。

   (3)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承包范围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验收通过)的证明文件;

    ③至少一张有效结算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截图】。

    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本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04-22 18:00至2025-04-27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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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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