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新建津潍高铁BWZH-1标项目经理部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招标公告
2025-04-22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4-29 16:0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鲁南高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BWZH-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属于企业自主招标行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滨州、东营南、潍坊北枢纽及相关工程BWZH-1标,本标段位于山东省滨州市及东营市境内,标段范围DK222+349.43~DK225+767.55、DK272+087.69~DK274+801.60,正线长度6.059km(存在短链,站场5.019km、区间1.04km),包含两个段落为滨州段和东营段。主工作内容为:路基,桥涵,无砟道床铺设,站线铺轨、铺新岔、粒料道床,拆除站线、道岔,生产生活房屋,站台墙,地道,雨棚,四电工程等,总工期:1750日历天。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资格条件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 供应能力满足供货期要求。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无审计报告,可出具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具有检测部门出具投标物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产品质量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生产有关标准。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内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1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1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1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1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
7.其它: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招标采购活动;②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投标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③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④接受代理商投标,生产商和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即每个包件投标文件单独封装);投标人可以投多个包件,同一投标人(包括生产商和其代理商),综合评估其生产、供应能力至多中3个包件的同类物资。
3.5投标人所提供的重要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必须为资料原件原色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请于2025年4月23日上午9时00分至2025年4月29日下午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完成以下相关工作: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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