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州市南浔区菱和灌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水利工程设计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本招标项目湖州市南浔区菱和灌区建设工程经湖州市南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浔发改投资〔2024〕101号 核准同意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湖州市南浔区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位于杭嘉湖平原中心,南浔区西部,灌区边界西、北两翼毗邻吴兴区,南至德清县,东以天然河道为界限,主要涉及和孚镇、菱湖镇、石淙镇、千金镇、善琏镇等五个乡镇,灌溉土地总面积约276.5平方千米,设计灌溉面积约7.21万亩,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及有关规定,本项目为中型灌区,工程等别为Ⅲ等。项目估算总投资约40393万元。灌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0,灌溉保证率达到90%以上,灌区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设内容为:①整治输配水河渠31公里、护岸51公里;②新建渠首灌排闸站14座,新建、拆除重建水闸、闸站、泵站等配套建筑物73处,新增用水计量设施244套等;③数字化工程1项等。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的配合服务等全过程工作。

2.3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2.4 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提交勘察报告及初步设计(初稿);初步设计批复后10天内提交新改建机埠的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90天内提交其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5 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勘察、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和满足一切审查审批要求以及招标人要求,勘察、测量及设计深度应达到相应行业规范的要求并通过审查审批。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的应当由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牵头人;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专业以职称证为准;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遣)

3.2 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1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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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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