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阳山水蜜桃项目驻点服务和前置场地辅助服务外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分公司阳山水蜜桃项目驻点服务和前置场地辅助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WY-2

3.采购内容

3.1采购概况

本次采购内容为无锡市分公司阳山水蜜桃项目驻点服务及前置场地辅助服务外包,主要内容是在阳山水蜜桃项目期间为招标人阳山周边区域的大客户及农家据点提供驻点服务,为招标人阳山前置场地提供辅助处理服务,预估外包业务量43万件,招标人不作保底承诺。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为25.82万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限:合同期限3个月。

服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阳山及周边区域,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各项运行质量、服务质量指标以及现场管理要求。

3.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按照服务类型分别按阶梯量增价减设置限价,投标人按服务类型分别以结算费率进行报价,结算费率最高均为93%(报价限价)。

投标人结算费率高于最高结算费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服务类型

业务量区间

限价(元/件)(含税)

驻点服务

(报价权重:25%)

区间1

月日均业务量<300件

2.219

区间2

300件≦月日均业务量<600件

2.189

区间3

月日均业务量≥600件

2.145

前置场地辅助服务

(报价权重:75%)

区间1

月日均业务量<3000件

0.483

区间2

3000件≦月日均业务量<5000件

0.436

区间3

月日均业务量≥5000件

0.429

注:

上述费用为投标人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招标人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工作量计算的,应支付给投标人的合同价款(含税价)。本合同约定的外包单价为固定价格,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价格已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投标人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淡旺季、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招标人无需再向投标人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依据月处理业务量作为结算基础。

3、结算说明

当月结算费用=当月日均处理量落档区间对应计件单价×当月处理业务量-当月考核费用。

业务量数据为新一代寄递业务信息平台数据。取数路径:驻点服务业务量:中国邮政寄递平台(使用外包驻点服务的机构)-监控统计-订单综合统计-客户量收分析报表;

前置场地辅助服务环节业务量:中国邮政寄递平台-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工作量。

同城当日递邮件由人工统计,并在月末汇总制表,经三人(制表人、复合人、审核人)审核签字后作为报账依据。

3.4后评估说明:

本项目后期将根据招标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招标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3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江苏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将进行核实,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与名单核实信息为准。

4.4投标人须在无锡地区(含无锡、江阴、宜兴)设有服务场所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无锡地区(含无锡、江阴、宜兴)设立服务场所。提供无锡地区(含无锡、江阴、宜兴)服务场所证明材料或承诺书,上述材料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4.5投标人自2022年05月01日以来具有类似外包服务项目成功案例且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25万元(含)。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内容页、合同签字页等)。合同中须能体现合同金额,如合同签订金额为单价或体现不出合同金额,须提供合同对应项目结算发票复印件等能证明合同金额的相关材料。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6投标人提供以下内容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5.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27日,每日08:30-11:30及13:30-17:30(北京时间)。

6.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14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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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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