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彭城分公司新城佳苑项目部标识划线招标公告

2025-04-22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新城佳苑项目部 所需标识划线 ,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彭城分公司 作为招标人组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陇海大道与富明路路口往北500米路中铁建工西侧新城佳苑项目部
2.2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邳州市,富春江路南侧、郑州路东侧,邳新路北侧,陇海大道西侧。总规划用地63290.65平方米(约为94.9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5292.27平方米。建筑住宅13栋(1#、2#、3#、4#、5#、6#、7#、8#、9#、10#、11#、12#及13#楼,层高2.9m),及若干配套用房栋,设计使用年限50年。机动车停车位共1071辆。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其中住宅抗震等级为二级,养老服务用房抗震等级为一级,地库与主楼连接能满足嵌固要求时,地库与主楼交接的相关范围抗震等级同主楼,其余部位抗震等级均为三级。

2.3招标内容:

序号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包件编号

1

标识及画线

包件1

2.4 付款方式:货款按月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1年内付至结算值的80%,2年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万元及以上万元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被中国中铁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列为不合格供方处于投标限制期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管理制度、售后服务保证措施等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0份 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0.00万元。

(5)投标人是否要求为一般纳税人:是
(6)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7)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4-30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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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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