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庆阳市2025年无线直放站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甘肃省分公司庆阳市2025年无线直放站设备采购项目】项目(招标编号:【CT2025042203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1.1项目概况:无线直放站设备采购。
1.2本次招标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预估数量详见招标公告1.11最高限价。
1.3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合同签订方式:本项目按照框架协议+订单的方式执行,以中标含税总金额作为合同签订金额,以最终的订单为结算依据。
1.5合同有效期: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采购金额达到合同上限金额止(两者以先到者为准)。合同有效期满后,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及违约条款的效力,不影响合同标的物的缺陷责任期或质保期的继续履约。
1.6采购预算金额:365万元(含税)。
1.7质保期要求:自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42个月,保修期内出现返修及更换的,返修件或更换件的保修期自动延长42个月,自重新到货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1.8供货期要求:自收到招标人委托订单之日起,20个自然日内将货物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9交货地点:庆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0货物质量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书的相关要求。
1.11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下表,任意一种规格的货物不含税单价报价超过对应规格最高不含税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货物名称 | 物料编码 | 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数字无线直放站-近端-1.8+2.6-40W | 0111010501301802040116 | 空偶-1.8G单移动频段 | 50 | 个 | 5026.55 |
数字无线直放站-远端-1.8+2.6-40W | 0111010501050901030108 | 空偶-1.8G单移动频段 | 100 | 个 | 6991.15 |
数字无线直放站-近端-1.8+2.6+3.5-40W | 0111010501311802040118 | 空偶-支持移动+电信的4+5G | 40 | 个 | 8566.37 |
数字无线直放站-远端-1.8+2.6+3.5-40W | 0111010501271101030098 | 空偶-支持移动+电信的4+5G | 80 | 个 | 13185.84 |
多载频放大拉远系统-微分布-1.8+2.6 | 0111010501271101040099 | 1.8G单移动频段一拖四 | 50 | 个 | 6769.91 |
多载频放大拉远系统-微分布-1.8+2.6+3.5 | 0111010501110802010009 | 支持移动+电信的4+5G一拖四 | 35 | 个 | 10973.45 |
中频单极化垂直面大张角天线 | 0111990102080202070222 | / | 180 | 个 | 884.96 |
2.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非法人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1.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
2.1.3控股管理关系要求:
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③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注:投标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平台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的情况,请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2.1.4投标人须具备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同类项目(直放站设备销售类)业绩,且有效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300万元。
注:
①须提供每份合同任意一张合同结算时的发票扫描件(同时须提供经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一致的截图)及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
②合同日期及金额认定:以固定金额合同(或补充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日期为准,无签订日期或签订日期无法识别的不予认可,固定金额合同以实际签订合同的含税金额计算;框架合同以该合同对应订单(结算证明材料)累计含税金额计算;如提供的合同包含非同类项目业绩金额且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供应商须自行提供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甲方证明材料,该合同业绩认定金额以甲方证明金额为准,无法识别同类项目业绩金额的不予认可;
③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2年01月01日至应答截止时间区间内,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④固定金额合同或框架合同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对于框架合同,若只提供订单未提供对应的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无效。若提供框架合同则须提供该合同下任意一份订单,否则该合同无效;
⑤所要求的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供应商的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业绩不得通用;
⑥如出现供应商提供的业绩存在合同信息不全、不符合以上要求、错漏、扫描件不清晰等问题,相应合同金额不予认可。
2.1.5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由具备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数字无线直放站-近端+远端-1.8+2.6-40W)的检测报告扫描件,且检测报告中每项检测内容结论须为合格。
注:
(1)须提供检测报告扫描件,且同时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查询截图,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其检测报告真实性,须提供检测机构的联系方式(联系方式须真实有效,否则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若检测报告无法查询其真实性,则该检测报告不予认可。
(2)检测报告中的生产单位或委托单位或送检单位应为投标人。
2.1.6本项目涉及网络安全风险,投标人应当严格遵守《中国铁塔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管理要求》,并予以承诺。
2.1.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3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3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列为全国或甘肃省分公司“黑名单”(被禁止参加该类产品/服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的,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注:须提供承诺书。
2.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投标人必须为产品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1.10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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