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风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风扇采购项目,业主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京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2.2合同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范围:电子风扇采购;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6最高投标限价:42.624万元(含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且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每条内容的详细证明资料,如果不提供或提供不全,将被视作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1.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1.2纳税要求: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提供有效的纳税资格证明材料,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

3.1.3授权要求:投标人是制造商或取得与采购产品有关代理销售权(提供证明资料);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4月1日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或以上的电子风扇类供货业绩(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则需提供合同期间的发票。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字迹清晰并能明显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发票(如需)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招标人及下属单位的业绩,仅计算一份合同业绩。

3.1.5信誉要求:未处于停业、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信用中国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如未按要求提供,则以官方网站实际查询情况为准);

3.1.6 投标人须承诺拟投标产品适用于斯佩尔风机设备或同等技术要求相关或优于同等配置的配件。如合同执行期间因产品适配引起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人承担(提供承诺书原件);

3.1.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30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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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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