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土木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A包)、中铁16局合湛高铁广西段HZZQ2标项目(钢材、钢绞线、减水剂)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21.1本招标项目中国土木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A包)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政府专项债、企业自筹等,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合湛高铁广西段HZZQ2标合同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湛高铁广西段HZZQ2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云桂铁路广西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绞线、减水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A包)(A0405-3、A0419地块)。 2.工程地点:海口市与澄迈县交界处美安科技新城。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新海陆岛物流园区起步区工程项目(A 包)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琼发改审批〔2024〕868号)。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政府专项债、企业自筹等。 5.工程内容及规模:该项目A0405-3、A0419两个地块总用地面积约412.8亩,总建筑面积约31.31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30.3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0.93万平方米。 其中:A0405-3地块总用地面积156亩,总建筑面积9.40万平方米;建设三栋高标仓,一栋配套用房,一栋设备用房,设置机动车停车位370个,非机动停车位95个。A0419地块总用地面积256.8亩,总建筑面积21.91万平方米,包括地上建筑面积20.9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0.93万平方米;建设三栋高标仓,四栋冷库(含冷库动力中心),一栋物流大数据综合信息指挥中心,一栋地下车库,一栋设备用房,设置机动车停车位667个(地上517个,地下150个),非机动停车位213个。建设地块内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配套工程。
2.1.2中铁16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湛高铁广西段HZZQ2标设计范围DK9+129~DK38+180,全长28.567km,其中路基5.702km/7段,占比20%;桥梁22.865km/6座,占比80%;框架桥304顶平米/2座,涵洞494.81横延米/13道。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迁改及征地、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轨道工程、通信、信号、信息及灾害监测工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材(GC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含);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2年04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0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3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0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有效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招标结束后,中标候选人需配合招标人完成业主品牌审核。
4.2.2钢绞线(GJX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钢绞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度至2023年度或2023年度 至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告;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厂家注册资本达到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代理商注册资本达到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4.2.3减水剂(JSJ01)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年产5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并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应具有聚羧酸系、萘系等减水剂和其它复合外加剂产品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2年至2023年度或2023年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提供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1年3月至开标之日)的合格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4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国家重点项目供货业绩(须提供含有供应数量的项目业主单位证明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3年4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及《中国铁建行贿人黑名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②投标人须出具经投标人法人签字的针对投标物资掺量的承诺函。
③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23时59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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