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法务咨询服务(二次公告)采购公告

2025-04-22

 

   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2025法务咨询服务(二次公告)
二、标段(包)编号:2025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项目概况:本项目日处理生活垃圾800吨,年处理生活垃圾29.2万吨。配置2×400t/d机械炉排炉+1×18MW次高压中温高转速凝汽式汽轮机配1×18MW发电机组,焚烧线年运行8000小时。
七、服务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采购人技术要求”。
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章 采购人技术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纬二路56号,中节能(安平)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十、服务地点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二)其他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在本单位执业律师人数不少于8人(提供相关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或其他证明材料)。2.财务要求: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运营正常,未处于歇业、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等非正常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和2024年)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三个月基本户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2025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2025年1月1日(含)至今财务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10家以上政府(含政府组成部门)或国有企业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且累计不少于20家以上企业、公司法律顾问服务业绩,且单个业绩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证明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文件,合同中须体现服务范围、服务期限、业主方等相关内容,且市场信誉较好。)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2日  到  2025年04月24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