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北海金海岸大道新建管道及排放口改造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2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5-06 23:59

1.招标条件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北海金海岸大道新建管道及排放口改造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金海岸大道(冯家江至黄海路)新建管道及排放口改造工程,为新建工程,位于北海市大冠沙片区(位于银海区范围内),属于北海市大冠沙片区排水改造工程的子项。主要工程规模为: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雨水口连接管 d300 雨水管,总长 110m;新建改性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M)DN800 排水管,总长 3 32m;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d1350 雨水管,总长 47m;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d1500 雨水管,总长 212m;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d1650 雨水管,总长 311m;新建Ⅱ级钢筋混凝土管 d2200 雨水管,总长 148m;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 W×H=3400 ×2200,总长 441m;新建雨水混凝土检查井,共 38 座。工程造价0.2056亿元。总合同工期1年。开工日期:2024年12月,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物资名称

包件号

计量单位

包件数量

招标人

招标项目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保证金(万元)

1

商品混凝土

ST-01

7508

中铁四局集团第五工程分公司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北海金海岸大道新建管道及排放口改造项目经理部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厂具备年产商品混凝土30万立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提供与商品混凝土产能配套的3立方及以上的混凝土生产线,含(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运输车、装载机)设备的证明文件,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3.财务能力:(1)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2年-2024年任意连续两年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1)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2)具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配合比质量检验报告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或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其中单份合同金额需不低于2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3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行政处罚”“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未被行业内、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

7.其他: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 5 月 6 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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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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