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宝坻区大钟庄储备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公告

2025-04-22
1.采购条件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宝坻区大钟庄储备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部估算总投资6578.13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50%,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宝坻区大钟庄储备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一期工程项目部。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宝坻区大钟庄储备库粮食仓储设施项目位于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规模为13000 平方米,新建准低温高大平房仓3栋、浅圆仓1栋、成品粮仓2栋,购置设备52 太(套),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总投资额6578.13万元。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清单》,本次采购一包一投。
2.2.2采购方式:采用国内竞争性谈判方式。
3.采购依据 
3.1本次采购的依据为:
(1)《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3)《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T/CFLP0016-2019);
(4)《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响应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采购要求响应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符合采购产品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许可和认证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家能满足项目现场供应要求;具有配套的人员、设备等,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2023-2024期间一份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相关报表(2024年新注册未缴税的公司不受此限制),投标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国内现行的有关标准。
  (6)供货业绩要求:响应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4年注册的新公司或个体工商户及招标物资生产厂及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有重大失信行为且未移出黑名单的供应商、列入集团公司和六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册》中未被移出的供应商、在招标阶段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8)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招标者,于2025年04月22日08时00分至2025年05月12日08时00分……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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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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