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八局安徽池州石台抽水蓄能柴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21、项目概况:
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池州市石台县,上水库位于丁香镇林茶村雾基坡,下水库位于雾基坡山体南东侧彭溪支沟内。电站装机容量 1200MW(4×300MW),电站属一等大(1)型工程,枢纽工程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
项目交通情况:
本工程位于石台抽水蓄能电站下水库彭溪村附近,公路交通较便利。目前进场道路,起点接省道 S473,终点接彭溪村。路面结构形式为混凝土路面,双车道,行车道宽度为 2×3.25m,路面宽度 6.50m,路基宽度为 7.50m。工程区经省道 S473、国道 G237(原省道 S221)接至石台县,公路里程约 36km。石台县现有国道 G237 和国道 G318 接至池州市,公路里程约 72km。池州市现有国道 G318 和沪渝高速 G50 经过,沪渝高速可与京台高速 G3 和德上高速 G0321 相连。
2、询比范围:本次询比采购池州石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 0#柴油的进场运输、加油等供应及相关服务。
(1)询比范围为 0#柴油现场交货价,包括但不限于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工地现场机械设备加油费(买方工程施工现场不允许设置加油库房,响应人需在现场外配备油车,且油车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人员工资(包括操作手吃住费用,工作时间为早上 7 点至下午 7 点)、中标单位须结合路况和项目部实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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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量配置油罐车,以满足现场实际供油需求,配置的油罐车的设备费(包括油罐车 0#柴油燃油费)、转运费、装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货物运抵现场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售后服务、产品识别编码,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包括其他加注到工地现场施工设备上的一切费用。
3、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柴油 |
0# Ⅵ |
t |
300 |
安徽省池州市石台抽水蓄能电站施工区域 |
品牌: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 |
注:响应人中标后,不允许对中标物资进行生产拆包、转包、违法分包。
4、交货时间:预计使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至 2027 年 3 月,实际供货根据招标人施工进度计划分批进货,以实际交货数量结算。
5、交货地点:将货物按照招标人要求送达池州石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部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0#车用柴油(Ⅵ)要求符合 GB 19147-2016 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如供货期间,国家相关部门发布新的车用柴油国家标准,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6.2、每批次柴油进场应提供该批次柴油的出厂合格证以及质量检测报告。柴油必须是符合国Ⅵ标准的 0#柴油。如送到现场的柴油外观质量和质量经检测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买方有权退货或拒付货款,卖方必须在 3 日内将不合格柴油退出现场。如因上述原因造成买方停工损失,卖方需予以违约赔偿。
6.3 每批次柴油进场时,买卖双方共同取样留存,标注时间、地点、数量、经手人等信息。卖方所供柴油应无条件服从买方的抽检。抗爆性、蒸发性、流动性、腐蚀性、安定性等必须满足国 VI 标准,符合 GB 19147-2016 国家标准及其引用标准。
6.4 卖方负责将油罐车运输到买方指定地点计量结算(进场加油过程中需留存影像资料,以备核查,每次机械加油需操作手签字对量作为结算附件),现场由卖方油罐车对买方现场机械设备进行现场加油,每次加油计量以卖方加油计量装置进行计量(买方现场配备 50L 的油桶,不定时复核加油计量装置数据),买方委派现场负责人负责加油计量签证并以此作为当月对账结算辅助依据,加油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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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设备统计的数量单位为升,结算时转换为吨进行计量结算。其柴油转换密度统一按照国Ⅵ标准为 0.835kg/L。
三、响应人资格要求
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响应人为中海油、中石化、中石油产品的生产厂家的,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和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如响应人本身无运输资质,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运输,但需附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等股份有限公司的销售分公司可参与投标。提供与本次询比相同规格型号的柴油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代理投标的品牌必须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的产品,所代理的单位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或销售证明文件(如:区域经销商授权证明、销售合同、品牌代理证明材料等),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运输许可证》和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如响应人本身无运输资质,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单位运输,但需附第三方单位有效的资质文件及双方的运输协议。提供与本次询比相同规格型号的柴油经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3、响应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材料供货业绩,在近 3 年内(2022 年至今)供货合同不少于 1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50 万元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附载明总金额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生产厂家产品的供货业绩均可)。
4、响应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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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询比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询比者,请于 2025 年05 月 02 日 10:00 前 ( 北 京 时 间 ) ……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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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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