桔乡路隧道照明系统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4-22
【项目概况】 桔乡路隧道照明系统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5月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
2、项目名称:桔乡路隧道照明系统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20000.00元
5、最高限价:817142.00元
6、采购需求:拟对桔乡路隧道照明系统进行改造。(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安装工期自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1个月,灯具及设施设备维护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2、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为中小微型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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